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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 plan trienal para la reforma de la facilitación del registro de marcas (2018-2020)

商标 注册 便利 化 改革 三年 攻坚 计划 (2018-2020 年)

Tipo de leyes Política gubernamental

Organismo emisor Administración Estatal de Regulación del Mercado

Fecha de promulgación 20 de marzo, 2018

Fecha efectiva 20 de marzo, 2018

Estado de validez Válido

Aplicación A escala nacional

Tema (s) Propiedad intelectual Ley de Marcas

Editor (es) Lin Haibin 林海斌

商标 注册 便利 化 改革 三年 攻坚 计划 (2018-2020 年)
为 全面 深入 贯彻 党 的 十九 大 精神 , 以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为 指导 , 贯彻 落实 李克强 总理 的 重要 批示 精神 , 实现 《政府 工作 报告》 提出 的 “大幅 缩短 商标 注册 周期” 的 目标 的进一步 落实 国务院 《“十三 五” 市场 监管 规划》 关于 实施 商标 品牌 战略 的 部署 , 结合 当前 商标 品牌 工作 新 的 发展 形势 、 任务 和 要求 , 制定 本 计划。
一 、 总体 思路 和 目标
为 适应 我国 经济 由 高速度 增长 向 高质量 发展 转变 的 趋势 , 按照 国务院 “放 管 服” 要求 , 依靠 技术 、 依靠 改革 、 依靠 全国 工商 和 市场 监管 系统 , 继续 深化 商标 注册 便利 化 改革。 至 至 2020 年, 基本 建成 优质 便捷 高效 的 商标 注册 体系 , 达到 世界 第一 梯队 的 领先 水平 : 商标 申请 渠道 多样 , 商标 注册 程序 简化 , 商标 规 费 结构 合理 ,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全面 信息 化 , 商标 审查 协作 布局 布局, 商标 注册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4 个 月 以内。
二 、 重点 任务
(一) 提高 审查 效率 , 缩短 审查 周期。
认真梳理各项流程,缩短各环节的办理时间,依靠信息化切实提高审查效率。2018年4月1日前,商标变更审查周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年底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由8个月缩短至6个月,赶超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实行在先权利审查国家的平均水平(7个月);国际注册审查周期同步缩短至6个月;商标转让、续展审查周期压缩三分之一;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审查周期由9个月缩短至8个月;驳回复审审理周期从8个月缩短至7个月;补发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业务实现立等可取。
至 2020 年 , 将 商标 注册 申请 (包括 国际 注册 审查)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4 个 月 以内 , 赶超 经合组织 成员国 平均 水平 (4.5 个 月) ; 商标 转让 、 续展 审查 周期 同步 再 压缩 一半 ;撤销 三年 不 使用 、 撤销 注册 商标 成为 通用 名称 审查 周期 缩短 至 6 个 月 ; 补发 商标注册证 实现 立等可取 , 各 审查 协作 中心 均可 办理 ; 商标 异议 、 评审 等 各项 业务 审查 、 审理 周期进一步 缩短。
(二) 完善 审查 机制 , 增强 审查 力量。
2018 年 , 改革 理顺 商标 局 、 商 评委 与 各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的 关系。 按照 “双重 管理 、 地方 为主” 的 原则 , 在 现有 4 个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的 基础 上 再 筹建 郑州 、 济南两个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 以 更大 力度 向 京 外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下放 业务 权限。 完善 审查 标准 与 审查 工作制度 , 健全 对 各 中心 的 业务 培训 考核 机制 , 提升 对 各 中心 的 业务 指导 能力 完善商标 审查 独 任 资格 考核 方式 , 扩大 独 任 审查 规模 ; 优化 质量 管理 机制 , 创新 审查 质量 抽检 方式 , 督促 各 中心 加强 自检 能力 , 强化 审查 的 的 岗位 资格 考核 与 经费 考核 , 促进 整体 审查 不断 不断, 避免 重大 审查 质量 事故 发生。 加强 现有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能力 建设 , 适度 扩大 规模 和 人员 数量。 提升 地方 商标 受理 窗口 服务 效能。
至 2020 年 , 形成 商标 局 、 商 评委 与 各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职能 明确 、 分工 合理 、 协调 统一 、 运转 高效 的 商标 工作 体系 ; 根据 商标 工作 实际 情况 及 区域 发展 需要 , 在 全国范围 内 建设 7— 8 个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 强化 审查 人员 配备 和 业务 培训 , 建设 一支 与 我国 商标 事业 发展 及 工作 要求 相 适应 的 专业 审查 队伍。
(三) 简化 申请 程序 , 提升 服务 水平。
2018 年 , 修改 所有 商标 申请书 式 , 增加 “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 “电子 邮箱” 等 内容 ; 及时 更新 公布 可接受 商品 和 服务 项目 名称 ; 对 各项 业务 申请 指南 及时 进行 解读 答疑 ; 优化 网上 申请 填写提示 ; 制定 发布 《商标 电子 申请 办法》 ; 简化 申请 材料 , 提交 一份 证明 材料 可以 办理 多 件 同一 商标 业务 ; 合并 商标 变更 等 业务 的 形 审 和 实 审 环节 ; 简化 补正 手续 ; 发文 签 中 中联系人 电话 ; 简化 网 申 代理 机构 数字 证书 申请 流程 ​​, 缩短 发放 时间 、 增加 发放 个数 ; 代理 机构 备案 、 变更 结果 实现 电子 送达 ; 缩短 异议 申请 不予 受理 后 商标注册证 发放 时间。
至 2020 年 , 进一步 合并 审查 环节 , 逐步 取消 书 式 审查 和 划分 图形 要素 环节 , 缩短 各 工作 流程 环节 等待 时间 , 缩短 检索 “盲 期”。
(四) 合理 调整 规 费 , 减轻 企业 负担。
根据 工作 实际 , 加强 与 发展 改革 委 、 财政部 等 部门 沟通 协调 , , 在 2017 年 商标 业务 规 费 减半 的 基础 上 , 进一步 调整 优化 商标 业务 规 费 结构 , 取消 电子 申请 办理 商标 变更 等 业务 费 费降低 商标 续展 等 业务 规 费 , 网上 申请 按 90% 规 费 标准 收费 , 进一步 减轻 申请人 负担。
至 2020 年 , 商标 各项 业务 规 费 标准 适应 商标 知识产权 工作 整体 状况 、 品牌 成长 , , 适应 经济 高质量 发展 和 知识产权 强国 建设 的 要求。
(五) 强化 技术 支撑 , 提升 智能 水平。
推进 商标 注册 全程 电子 化。 2018 年 , 加大 技术 投入 , 实现 商标 图形 智能 检索 技术 突破 和 应用 ; 争取 发展 改革 、 、 财政部 项目 、 资金 支持 , 尽快 立项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改革 信息 化 四期 ;延长 网上 申请 系统 开放 时间 , 优化 网上 申请 系统 功能 ; 全面 推行 电子 材料 申请 , 核发 电子 商标 证书 , 实现 商标 文书 的 电子 送达 , 推进 纸质 商标 档案 减量 化 ; 实现 马德里 商标 的 网上 申请 和 通讯; 各 京 外 商标 审查 协作 中心 、 地方 商标 注册 申请 受理 窗口 实现 网上 申请 ; 建立 商标 数据库 与 企业 法人 的 的 关联 ; 在 推进 网上 申请 和 公众 查询 的 公开 化 和 便利 化 上 取得 实效 , 推进 ,开放 共享 , 年底 前 向全社会 公开 商标 数据库 , 申请人 可 及时 了解 商标 审查 进度。
至 2020 年 , 实现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系统 智能化 水平 的 显 著 提升 ; 商标 业务 电子 申请 比例 大幅 提高 , 商标 从 申请 到 发证 全程 电子 化 , 商标 异议 实现 申请 及 证据 材料 的 电子 提交 , 实现 商标 的 电子 提交 , , 商标 的材料 无纸化 流转 ; 包含 商标 历史 信息 等 内容 的 全 量 商标 数据 向全社会 公开 , 充分 利用 商标 数据 信息 有效 服务 经济 社会 发展 , 为 政府 、 企业 决策 提供 参考 和 支撑。
(六) 压缩 纸质 档案 存量 , 实现 良性 循环。
2018年,制定商标档案减量规划,修订发布《商标档案管理办法》及附件《商标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严格界定商标档案归档范围,明确商标档案保管期限;商标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撤销复审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8年;异议、驳回复审、撤销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等证据材料,保管期限由10年改为5年;制定发布《商标档案和文件资料销毁办法》;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各业务环节整理文件和归档的责任;优化存储方式,改善存储环境;启动电子介质档案存储项目。
至 2020 年 , 大力 压减 商标 纸质 档案 增量 , 实现 现有 存储 空间 的 良性 循环。
(七) 推动 法律 修改 , 夯实 改革 基础。
2018 年 , 以 简化 审查 事项 、 后 置 商标 异议 程序 、 缩短 商标 异议 公告 期 、 强化 注册 商标 使用 义务 、 规 制 商标 囤积 、 倒卖 、 傍 名牌 等 为 重点 , 积极 推动 将 《商标法》 修订 十三届 全国 人大常委会 立法 规划 ; 出台 《商标 代理 监管 办法》。
至 2020 年 , 完成 报 司法部 的 《商标法》 及其 实施 条例 送审稿 ; 修订 《集体 商标 、 证明 商标 注册 和 管理 办法》。
三 、 组织 实施
(一) 加强 组织 领导。 工商 总局 商标 改革 领导 小组 负责 总体 规划 , 全面 统筹 协调 各项 工作 推进 , 研究 解决 改革 进程 中 遇到 的 重大 问题。
(二) 加强 沟通 协调。 充分 发挥 商标 工作 联席会议 制度 的 作用 , 健全 工作 沟通 机制 , 确保 商标 业务 工作 的 顺利 推进。 总局 相关 司 局 和 直属 单位 根据 职能 分工 为 商标 改革 工作 提供。
(三) 加强 经费 保障。 加强 与 财政部 沟通 , 建立 健全 京 外 商标 审查 经费 保障 、 商标 单 件 成本 、 固定 费用 和 信息 化 运行 维护 经费 管理 机制。
(四) 加强 队伍 建设。 积极 推进 商标 审查 审理 队伍 专业化 建设 , 强化 人员 配备 , 不断 调整 充实 审查 审理 人员 力量 , 建立 商标 审查 管理 人员 的 长效 管理 和 培训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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