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授权 操作 指引
(Prueba)
Tabla de contenido
第 1 章 总 则 1
1.1 制订 目的 1
1.2 制订 依据 1
1.3 适用 范围 2
1.4 授权 原则 2
1.5 术语 与 定义 2
第 2 章 授权 内容 4
2.1 著作权 授权 4
2.2 商标权 授权 5
2.3 品牌 授权 5
2.4 其他 授权 6
第 3 章 授权 模式 6
3.1 直接 授权 和 委托 授权 6
3.1.1 直接 授权 6
3.1.2 委托 授权 7
3.2 独占 许可 、 排 他 许可 和 普通 许可 7
3.2.1 独占 许可 7
3.2.2 排 他 许可 8
3.2.3 普通 许可 8
3.3 授权 期限 9
第 4 章 授权 流程 (以 直接 授权 为例) 9
4.1 明确 可 授权 的 内容 9
4.2 发布 授权 合作 信息 9
4.3 选择 合适 的 被 授权 方 10
4.4 合作 洽谈 11
4.4.1 授权 费用 及 支付 方式 11
4.4.2 产权 归属 11
4.5 签订 合同 12
4.5.1 授权 标的 12
4.5.2 授权 范围 及 使用 方式 12
4.5.3 授权 性质 12
4.5.4 授权 期限 12
4.5.5 争议 处理 方式 13
4.6 跟踪 反馈 与 监督 管理 和 保密 13
4.7 授权 档案 管理 与 纠纷 解决 13
第 5 章 权利 与 义务 14
5.1 权利 与 义务 14
5.2 质量 控制 14
5.3 产权 确 权 及 归属 15
5.4 违约 行为 及其 相关 责任 15
附录 一 16
附录 二 24
第 1 章 总 则
1.1 制订 目的
坚持 以 习近平 新 时代 中国 特色 社会主义 思想 为 指导 , 深入 贯彻 落实 中共中央 办公厅 、 国务院 办公厅 《关于 加强 文物保护 利用 的 的 若干 意见》 、 国务院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文物 工作 的 指导 意见》 、 国务院 办公厅 转发 《关于 推动 文化 文物 单位 文化 创意 产品 开发 的 若干 意见》 , 激发 博物馆 创新 活力 , 盘活 用 好 博物馆 馆藏 文物 资源 , 推动 博物馆 逐步 开放 共享 文物 资源 信息 , 切实 解决 制约 博物馆 文化 创意 产品 工作 工作资源 授权 的 制度 瓶颈。
切实 增强 中华 优秀 传统 文化 的 生命力 、 影响 力 , 更好 促进 经济 社会 发展 , 不断 满足 人民 群众 日益增长 的 美好 生活 需求。
加强 文物保护 利用 和 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 指导 各地 博物馆 提高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开发 和 活化 利用 能力 , 完善 体制 机制 , 激发 博物馆 运行 活力 , 特 制订 本 指引。
本 指引 为 推荐 性 规范 , 指引 及 后 附 的 协议 范本 供 博物馆 开展 有关 工作 参考 使用。
本 指引 主要 针对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涉及 商业 使用 的 授权 进行 指导 ; 用于 公益性 展示 、 教育 、 研究 、 交流 用途 的 授权 , 参考 本 指引。
1.2 制订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文物保护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网络 安全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 法 实施 条例》 《博物馆 条例》 《博物馆 管理 办法》 和 《文物 拍摄 管理 暂行办法》 《文物 复制 拓印 管理 办法》 等 法律 规定 与 政策 文件。
1.3 适用 范围
本 指引 适用 于 全国 各级 各类 国有 和 非 国有 博物馆 开展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授权 的 具体 工作。
本 指引 属于 非 强制性 规定 , 博物馆 可 根据 自身 情况 进行 参考。
其他 文物保护 单位 可 参考 本 指引 开展 授权 管理 工作。
1.4 授权 原则
博物馆 开展 授权 工作 , 是 新 时代 博物馆 公共 文化 服务 、 科研 和 教育 等 基本 的 的 衍生 与 发展 , 是 适应 中华 优秀 传统 文化 创造性 转化 和 创新 性 发展 的 需要。 博物馆 开展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品牌 品牌管理 工作 , 应当 坚持 把 社会效益 放在首位 、 社会效益 和 经济效益 相统一 的 原则 , 加强 文物保护 利用 和 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 充分 利用 市场 规律 和 各项 政策 , 不断 激发 博物馆 的 活力 , 推动 文化 事业和 文化 产业 发展。
1.5 术语 与 定义
博物馆 是 指 以 教育 、 研究 和 欣赏 为 目的 , 收藏 、 保护 并向 公众 展示 人类 活动 和 自然环境 的 见证 物 , 经 登记 管理 机关 依法 登记 的 非营利 组织。 博物馆 包括 国有 博物馆 和 非 国有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是 指 博物馆 登记 备案 的 所 收藏 、 管理 、 保护 的 不可 移动 和 可 移动 文物 、 艺术品 等 , 以及 在 此 基础 上 二次 加工 得到 的 , 以 语言 、 文字 、 声像 等 不同 形式 记载 的状态 、 变化 特征 及其 与 客观 环境 之间 的 联系 特征 等 藏品 本身 蕴含 的 原始 信息 , 或者 经过 加工 处理 并 通过 各种 载体 表现 出来 的 信息 , 包括 与之 相关 的 文件 、 资料 、 数据 、 图像 视频 视频等 信息 资源 , 包括 实物 和 数字 化 信息。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是 指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构成 作品 而 依法 产生 的 专有 权利 , 其中 包括 : 属于 馆藏 资源 的 作品 , 该 作品 仍 处于 著作权 保护 期内 、 且 博物馆 通过 著作权 人 授权 或者 法定 许可 而 获得 的 ;博物馆 对 馆藏 资源 以 摄影 、 录像 等 方式 进行 再次 创作 而 获得 的 作品 的 著作权。
馆藏 资源 商标权 是 指 博物馆 用 名称 全称 、 简称 及其 标志 图形 , 馆藏 资源 的 名称 及 其他 具备 商标 构成 的 的 元素 等 , 通过 商标 申请 注册 而 获得 的 的 专有 使用 权利。 商标 是 品牌 或 品牌 的一部分 , 必须 在 政府 指定 部门 进行 注册 后 成为 “注册 商标” , 才能 获得 商标 专用 权。 商标权 是 品牌 价值 的 重要 组成 部分。
馆藏 资源 品牌 是 指 社会 公众 对 博物馆 在 服务 、 产品 开发 、 文化 传播 等 方面 所 创造 价值 的 认知 , 是 为 博物馆 产生 增值 、 带来 溢价 的 无形资产 , 其 载体 包括 博物馆 的 名称 、 相关 标记 符号或 图案 等。
直接 授权 是 指 博物馆 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可 用于 商业 使用 的 权利 直接 授予 给 被 授权 方 , 被 授权 方 按照 双方 签订 的 合同 在 限定 的 时间 和 区域 范围 内 将 获得 的 权利 应用于 经营活动 , 博物馆 向 被 授权 方 收取 许可 费。
委托 授权 是 指 博物馆 通过 第三方 委托 代理 机构 与 被 授权 方 接洽 , 由 第三方 代理 机构 代表 博物馆 作为 授权 方 , 将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直接 或 经过 一定 的 设计 加工 后 , 授权 给 被 授权 方。 授权 方依照 合同 约定 向 第三方 代理 机构 支付 许可 费 或 不断 反馈 收益 , 第三方 代理 机构 依照 与 博物馆 之间 的 约定 , 向 博物馆 支付 相应 的 许可 费 及 其他 相应 收益。
标的 是 指 博物馆 与 被 授权 方 之间 通过 合同 明确 约定 的 所 授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的 权利 义务 关系。
独占 许可 是 指 博物馆 与 被 授权 方 通过 合同 约定 , 只有 被 授权 方 可以 在 约定 的 时间 和 地域 范围 内 , 针对 某些 特定 品类 产品 , 通过 约定 的 方式 , , 标 标的 , 博物馆 和 其他 第三方不得 使用。
排 他 许可 是 指 博物馆 与 被 授权 方 通过 合同 约定 , 除 被 授权 方 以外 , 博物馆 不得 另行 授权 第三方 在 合同 的 的 时间 和 地域 范围 内 , 针对 某些 特定 品类 产品 以 合同 约定 , , ,标的 , 但 博物馆 自身 保留 使用 权。
普通 许可 是 指 博物馆 许可 被 授权 方 使用 授权 标的 , 同时 保留 许可 第三方 使用 授权 标的 的 权利 , 即 博物馆 既 可以 自行 使用 , 也 可以 授权 多个 被 授权 方 使用。
许可 费 是 指 博物馆 向 被 授权 方 授权 使用 其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时 收取 的 费用。 许可 费 可以 是 固定 金额 , 也 可以 是 按 约定 比例 所 获得 的 商业 开发 利益 分成 , 加 底超出 部分 分成 的 方式 , 以及 双方 约定 的 其他 方式。
第 2 章 授权 内容
2.1 著作权 授权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的 著作权 权利 有 : 发行 权 、 出租 权 、 展览 权 、 表演 权 、 放映权 、 广播 权 、 信息 网络 传播 权 、 摄制 权 、 改编 权 、 翻译 权 、 汇编 权 等。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可 体现 在 具有 再次 创作 特征 的 数字 信息 资源 上。 数字 信息 资源 包括 以 数字 化 处理 的 博物馆 和 和 博物馆 建筑 的 文字 介绍 、 图像 、 视频 、 三维 模型 等 , 以及 对 博物馆 藏品 的与 藏品 相关 的 文化 背景 、 博物馆 的 文化 内容 , 进行 深度 发掘 和 梳理 的 一切 资料 的 数字 化 资源。 博物馆 可以 将 具有 再次 创作 特征 的 数字 信息 资源 的 著作权 对外 授权 获得 相关 收益。
博物馆 数字 信息 资源 的 商业 使用 包括 但 不限 于 :
作为 书籍 、 期刊 、 画册 等 出版物 的 内容 出版 ;
各类 网站 及 自 媒体 的 内容 传播 ;
影视 、 动漫 、 游戏 及 视频 开发 ;
各种 程度 和 形式 的 仿 制品 的 设计 与 开发 ;
各类 文化 创意 产品 及 其他 衍生 品 的 设计 与 开发。
2.2 商标权 授权
博物馆 的 名称 全称 、 简称 及其 标志 图形 , 馆藏 资源 的 名称 及 元素 等 , 具备 商标 构成 的 的 , 可以 申请 注册 为 商标。 博物馆 注册 的 商标 可以 是 文字 、 图形 、 字母 、 数字 、 三维 标志 颜色 颜色和 声音 , 以及 上述 要素 的 组合。
博物馆 商标权 授权 的 商业 用途 包括 :
各类 衍生 品 及 其他 产品 或 服务 的 外观 设计 与 包装 设计 ;
推销 上述 商品 或 服务 的 广告 、 宣传 页 、 海报 的 用语 与 设计 ;
各类 展示 及 相关 文化交流 活动 的 冠名 与 推广。
2.3 品牌 授权
品牌 授权 是 对 博物馆 的 名称 、 相关 标记 、 符号 或 图案 等 载体 的 无形资产 进行 的 授权 , 及 以 博物馆 的 社会 知名度 和 文化 效应 为 标的 的 合作。
博物馆 品牌 授权 的 商业 用途 包括 :
各类 衍生 品 及 其他 产品 或 服务 的 外观 设计 与 包装 设计 ;
推销 上述 商品 或 服务 的 广告 、 宣传 页 、 海报 的 用语 与 设计 ;
各类 展示 及 相关 文化交流 活动 的 冠名 与 推广。
2.4 其他 授权
博物馆 所 收藏 、 管理 和 保护 的 现代 书画 作品 、 摄影 作品 及 工艺 美术品 等 , 其 著作权 仍在 保护 期内 的 , 博物馆 应 在 征得 著作权 人 同意 并 获得 相应 的 授权 后 才可 开展 相关 授权 工作。
第 3 章 授权 模式
3.1 直接 授权 和 委托 授权
授权 分为 直接 授权 和 委托 授权。
博物馆 综合 评估 自身 馆藏 资源 、 品牌 价值 、 管理 运营 水平 等 实际 情况 , 适当 选择 直接 授权 、 委托 授权 等 方式 , 进行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的 授权 , 维护 自身 权益。
3.1.1 直接 授权
规模 较大 、 馆藏 资源 较为 丰富 、 管理 体系 较为 成熟 的 博物馆 , 推荐 采用 直接 授权 模式 , 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直接 授权 给 被 授权 方 , 获取 收益。
博物馆 使用 直接 授权 方式 , 有 利于 主导 与 被 授权 方达成 签约 , 有 利于 保护 自身 利益。
博物馆 需要 直接 负责 授权 的 接洽 、 谈判 、 签约 和 授权 后 的 指导 、 监督 、 管理 、 图库 开发 及 更新 、 被 授权 方 打样 产品 的 审核 等 各项 工作。 鼓励 有条件 的 博物馆 可以 成立 专门 的 授权 合作 部门, 负责 授权 合作 的 各项 工作 , 明确 职责 , 指定 人员 , 并 与 相应 的 法务部 门 或 合作 律师 共同 对 各个 环节 进行 监控 , 防止 法律 风险。
3.1.2 委托 授权
博物馆 可采用 委托 授权 模式 , 通过 委托 第三方 代理 机构 , 进行 馆藏 资源 与 品牌 的 授权 工作 , 获取 收益。
在 委托 授权 模式 下 , 博物馆 无需 直接 与 被 授权 方 接洽 、 谈判 、 拟定 授权 合同 、 监督 合同 的 执行 等 工作 , 降低 了 博物馆 开展 授权 工作 的 难度。 但 应当 做好 馆藏 资源 的 梳理 , 第三方 代理机构 明确 授权 标的 、 范围 、 使用 方式 以及 对 被 授权 方 资质 的 要求 等。
委托 授权 模式 对 博物馆 而言 存在 一定 风险。 博物馆 若 采用 该 模式 , 需要 签订 严谨 的 合同 , 同时 在 博物馆 自身 要有 相应 的 内部 控制 流程 , 确保 被 委托人 能够 保护 博物馆 的 利益 和 资源。
3.2 独占 许可 、 排 他 许可 和 普通 许可
博物馆 应 综合 评估 授权 标的 商业 价值 、 使用 范围 、 经营 方式 等 情况 , 相应 选择 独占 许可 、 排 他 许可 和 普通 许可 等 方式 , 开展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授权。
3.2.1 独占 许可
独占 许可 是 指 只有 被 许可 人 使用 特定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的 授权 , 许可 人 (博物馆) 和 其他 任何 第三方 都不 能再 使用 相关 授权。
一方面 , 因为 是 独占 , 意味着 被 许可 人 必须 支付 更多 的 对 价 , 博物馆 在 单 次 交易 中 有 可能 获得 较高 的 经济 收益。 另一方面 , 以 独占 许可 方式 开展 授权 的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 博物馆 自身 同 任何 第三方 一样 , 在 合同 约定 期限 内 也 不得 使用。 因此 博物馆 对 此类 授权 应 十分 慎重 , 对 被 授权 方 的 资质 、 实力 和 能力 及 开发 利用 授权 标 授权 的期限 等 , 应 严格 考察 审核 , 同时 要 对 授权 标的 开发 利用 过程 进行 的 的 监督 管理 , 以 防止 授权 标的 被 滥用 或 闲置。 因此 , 只有 在 很 少数 的 的 下 , 才 建议 , , 模式 模式取决于 时间 、 地域 等 其他 许可 因素 , 由 博物馆 综合 考虑。
建议 独占 许可 的 情况 下 , 被 授权 许可 方 要给 与 授权 方 固定 的 许可 使用 费。
3.2.2 排 他 许可
排 他 许可 是 指 只有 被 许可 人和 许可 人 可以 使用 特定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的 的 授权 , 其他 任何 第三方 都不 能再 使用 相关 授权 , 即 许可 人 (博物馆) 不能 再 和 第三方 签订 许可 协议 , 但是博物馆 自己 可以 组织 力量 开发 和 使用。
在 排 他 许可 中 , 博物馆 依然 可以 自由 使用 授权 标的 , 但 不能 在 授权 期限 内 再 对 任何 第三方 再次 授权 排 排 他 许可 需 选择 具有 影响 力 和 经济 实力 的 被 授权 方 , 并对 生产 的 的监督 和 控制。
因此 , 只有 在 很 少数 的 情况 下 才 建议 采用 排 他 许可 模式 , 并 取决于 时间 、 地域 等 其他 许可 因素 , 由 博物馆 综合 考虑。
3.2.3 普通 许可
普通 许可 是 博物馆 开展 商业 授权 的 常见 方式 , 进行 普通 许可 的 授权 标的 , 博物馆 不仅 保留 自身 的 使用 权 , 同时 可 将该 授权 标的 授权 第三方 , 不受 时间 、 地域 、 使用 方式 限制 使用 授权 标的。
对于 开发 利用 成本 较低 且 方式 多样 或 可 直接 使用 的 馆藏 资源 , 博物馆 可选择 普通 许可 方式 开展 授权 工作。
同时 , 因 博物馆 目前 的 公益 属性 , 使用 财政 资金 形成 的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 建议 优先 使用 普通 许可。
3.3 授权 期限
短期 授权 一般 为 3 个 月 至 6 个 月 , 主要 针对 一次性 授权 等。 长期 授权 期限 通常 为 1-3 年。 如有 市场 , , 可延长 授权 期限。
第 4 章 授权 流程 (以 直接 授权 为例)
4.1 明确 可 授权 的 内容
博物馆 根据 自身 馆藏 资源 与 创新 创意 工作 开展 的 实际 情况 , 明确 可 直接 用于 授权 的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 并对 具有 商业 价值 的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进行 整理 和 设计 , 形成可 授权 的 内容 体系。
委托 授权 的 相关 流程 在 附件 协议 模板 中 有 相关 描述。
4.2 发布 授权 合作 信息
博物馆 明确 授权 合作 的 方向 和 具体 的 方案 , 对外 发布 公开 征集 合作 对象 的 信息 , 在 征集 信息 中 要 明确 对 合作 对象 的 最低 要求 及 合作 相关 信息。
利用 馆藏 资源 授权 开发 的 产品 可 包括 :
(1) 文物 仿 制品 : 是 指 以 馆藏 资源 为 原型 , 采用 不同 比例 、 大小 、 材质 的 仿 制品。
(2) 文物 艺术 创 作品 : 是 指 以 馆藏 资源 为 素材 , 从 材质 、 纹饰 、 色彩 等 多个 方面 进行 艺术 加工 创作 而成 的 产品。
(3) 纪念品 : 是 指 以 馆藏 资源 为 素材 , 进行 设计 、 开发 、 的 的 具有 一定 的 实用性 、 观赏 性 、 纪念 性 , 且 有助于 文化 推广 的 产品。
(4) 生活 用品 : 是 指 以 馆藏 资源 为 素材 , 进行 设计 开发 的 集 创意 、 艺术性 和 生活 实用性 于 一体 的 产品 ; 作为 博物馆 文 创 产品 开发 的 重要 方向 是 博物馆 融入 社会 生活 、 教育的 重要 手段。
(5) 出版物 : 指 以 馆藏 资源 为 基础 内容 , 出版 的 相关 影像 、 图像 、 宣传 海报 、 书籍 等。
(6) 其他 : 以上 类型 未 涵盖 的 其他 以 馆藏 资源 开发 而成 的 产品 或 服务 方式。
4.3 选择 合适 的 被 授权 方
被 授权 方 必须 是 依法 登记 设立 , 并 从事 与 博物馆 授权 产品 相关 活动 的 企业 或 团体。 被 授权 方 应向 博物馆 提交 企业 法人 或 社会 团体 的 证明 文件 、 具备 实体 经营 能力 的 相关 证明 及 商标注册证 等 的。
博物馆 在 对 被 授权 方 进行 选择 时 , 应 考虑 其 业务 范围 、 规模 实力 、 品牌 文化 、 形象 信誉 、 销售 渠道 、 有无 相关 经验 等 因素 , 优先 选择 业务 范围 与 博物馆 授权 标的 具有 强 相关 性 ,一定 规模 和 效益 、 品牌 特色 明显 、 形象 信誉 较好 的 合作 对象。 为 达成 与 国际 知名 品牌 厂商 及 知名 设计 团队 与 博物馆 合作 , 其 资格 条件 、 销售 渠道 、 设计 创意 等 经 博物馆 主管 部门 , 后 ,其所 收取 的 授权 金额 度 可由 博物馆 自行 商议 决定 是否 给予 优惠。
4.4 合作 洽谈
经过 初步 的 选择 , 博物馆 可 与 被 授权 方 对 具体 授权 事宜 进行 合作 洽谈。 洽谈 内容 主要 包括 :
授权 标的 的 内容 ;
具体 授权 方式 ;
许可 费 数额 及 支付 方式 ;
授权 期限 ;
双方 的 权利 义务 ;
授权 标的 的 使用 方式 及 地域 范围 ;
授权 产品 的 设计 、 生产 和 销售 ;
产权 归属 等。
4.4.1 授权 费用 及 支付 方式
应 明确 约定 授权 费用 的 总额 及 支付 方式。 博物馆 可 根据 实际 情况 制定 授权 费用 标准 体系 , 对于 单一 馆藏 资源 的 图片 、 视频 、 数字 模型 等 可 制定 统一 的 授权 费用 标准 对于 对于 商业 , , ,其 授权 费用 可采用 一次性 授权 费用 或 基本 费用 加 销售 分成 的 方式 , 根据 具体 授权 项目 由 双方 共同 商定。 可以 按 周 、 月度 、 季度 、 半年 或 一年 为 周期 进行 结算 和 支付 , 并且 提供 简明、 确凿 的 查证 方法。 同时 应 明确 被 授权 方 的 付款 方式 (支票 或 银行 汇票 等) 以及 汇款 单位 的 详细 地址。 被 授权 方 如有 其他 非 金钱 上 的 额外 回馈 (须 与 本 次 授权 的, 可 另行 与 博物馆 商议 , 并 在 签订 协议 中 明示。
4.4.2 产权 归属
应 重点 约定 以 授权 标的 为 基础 所 创造 的 新 的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等 产权 的 归属。 合同 未有 约定 或 约定 不明 的 , 产权 依照 法律 归 创 作者 所有。 合作 作品 、 委托 作品 类型 、 、未有 约定 或 约定 不明 的 , 依照 法律 确立 产权 归属。
4.5 签订 合同
与 被 授权 方 协商 一致 后 , 博物馆 需 订立 授权 合同 以 明确 双方 的 权利 义务。 授权 合同 的 内容 一般 包含 :
授权 标的 的 名称 、 数量 及其 承载 的 权利 类型 , 被 授权 权利 的 类型 使用 范围 , 授权 标的 被 授权 的 时间 、 地域 限定 , 授权 双方 所 享有 的 权利 和 承担 的 , , 对 的 产品 开发 的 , 对 的 产品 开发 的、 销售 渠道 或 使用 方式 , 对 授权 产品 的 设计 权 、 版权 的 约定 , 出现 违反 合同 内容 的 处置 等。
4.5.1 授权 标的
授权 合同 应 明确 约定 所 授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的 名称 、 数量 、 载体 形式 及 权利 类别 , 特别 要 标注 是否 包括 名称 的 中 英文 、 汉语拼音 及 缩写。
4.5.2 授权 范围 及 使用 方式
明确 约定 被 授权 方 享有 该 授权 标的 的 全部 权利 或 部分 权利 , 在 约定 范围 以 约定 方式 使用 授权 标的 (使用 方式 见 合同 版本 第 2 条 中 的 内容)。
4.5.3 授权 性质
明确 约定 授权 性质 为 独占 授权 、 排 他 授权 或 普通 授权 , 不同 性质 的 授权 , 许可 费 标准 不同。
4.5.4 授权 期限
明确 约定 被 授权 方 使用 授权 标的 的 时间 期限 , 以及 到期 后 续约 的 形式。
4.5.5 争议 处理 方式
一般 建议 选择 仲裁 机构 或 博物馆 所在地 法院 解决 争议。
4.6 跟踪 反馈 与 监督 管理 和 保密
在 被 授权 方 对 授权 标的 进行 开发 利用 , 并 销售 相关 产品 或 服务 的 过程 中 , 博物馆 应 及时 掌握 授权 的 的 相关 动态 , 监督 授权 标的 在 生产 流通 环节 是否 严格 按照 合同 约定 执行 , 时 时指导 与 帮助 (保密 约定 具体 见 合同 版本 中 相关 内容)。
4.7 授权 档案 管理 与 纠纷 解决
在 整个 馆藏 资源 与 品牌 授权 的 过程 中 , 博物馆 应 妥善 处理 、 保管 与 授权 的 的 文字 、 图像 、 音 视频 等 材料 , 并 做好 归档 , 以便 日后 的 整理 与 查阅 等 工作。
博物馆 在 发现 自身 权利 受到 侵害 时 , 要 第一 时间 收集 并 保存 证据 , 通过 行政 举报 、 调解 、 仲裁 或 诉讼 的 方式 主张 并 维护 自身 权益。
授权 纠纷 主要 包括 合同 纠纷 和 侵权 纠纷 两 部分。 纠纷 可 通过 调解 或 仲裁 方式 , , 纠纷 双方 可 通过 协商 约定 一方 或 双方 让步 , 消除 其间 存在 的 争议。
在 许可 合同 中 , 博物馆 可以 要求 被 许可 人 举报 市场 上 的 侵权 产品。
第三方 机构 委托 授权 流程 参照 此 办理。
第 5 章 权利 与 义务
5.1 权利 与 义务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具有 极 重要 的 公共 属性 , 被 授权 方 在 对 博物馆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进行 使用 和 时 , 应 自行 负担 设计 开发 产品 所需 的 成本 费用 并且 不得 损害 , 精神 与 公共 公共利益。
为 确保 授权 标的 被 合理 使用 , 博物馆 拥有 对 所 授权 利 的 使用 与 开发 过程 进行 审核 与 监督 的 义务 , 并 享有 从 开发 成果 中 获得 经济 和 社会效益 的 权利。
5.2 质量 控制
被 授权 方 承诺 按 博物馆 提供 的 书面 设计 要求 使用 博物馆 的 馆藏 资源 , 并 承诺 设计 制作 的 产品 :
(1) 在 设计 、 用 材 和 工艺 方面 均 具有 优良 的 质量。
(2) 具有 安全 性 、 无 伤害 性 , 并 能 达到 博物馆 的 预期 目标。
(3) 设计 与 制作 的 产品 要 与 博物馆 的 声誉 保持 一致。
(4) 在 使用 博物馆 的 商标 时 , 被 授权 方 须 以 明显 易 辨 的 方式 , 在 设计 的 产品 或其 包装 上 (产品 本身 、 包装 、 容器 、 说明书 等) 标示 的 的 完整 注册 商标 , 遵循 的 完整 注册 商标 , 遵循 的对其 商标 使用 的 规范 要求。
(5) 被 授权 方 的 产品 应 于 包装 或 说明书 上 介绍 该 产品 是 由 博物馆 的 何种 馆藏 资源 设计 而来 , 并 对该 馆藏 资源 进行 简要 的 介绍。
(6) 被 授权 方 所 开发 的 产品 宣传 材料 应 于 媒体 发布 前 一个月 提交 博物馆 备查。
(7) 所 开发 产品 涉及 食品 的 , 应 符合 生产 、 销售 国家 和 地区 的 食品 卫生 标准。
5.3 产权 确 权 及 归属
许可 使用 过程 中 , 如 发生 被 许可 人 添附 产权 的 情况 , 应当 明确 约定 如何 确认 其 权利 及 归属。
5.4 违约 行为 及其 相关 责任
由于 馆藏 资源 著作权 、 商标权 和 品牌 的 授权 涉及 公共 利益 、 历史 传承 、 青少年 教育 等 诸多 问题 , 在 授权 过程 中 应 明确 规定 被 授权 方 违约 行为 的 处理 办法 及其 相关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