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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 Contra la Delincuencia Organizada (2021)

反有组织犯罪法

Tipo de leyes de derecho criminal

Organismo emisor Comité Permanente de la Asamblea Popular Nacional

Fecha de promulgación 24 de diciembre de 2021

Fecha efectiva 01 de mayo de 2022

Estado de validez Válido

Aplicación A escala nacional

Tema (s) Bufete de abogados de inmigración criminal

Editor (es) Observador de CJ

Ley contra la delincuencia organiz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2021/12/24/XNUMX)
第一 章 总 则
第一 条 为了 预防 和 惩治 有 组织 犯罪 , 加强 和 规范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 维护 国家 安全 、 社会 秩序 经济 秩序 , 保护 公民 和 组织 的 合法 权益 , 根据 宪法 ,。。。。。。。。。。。。。。。。。。。。。。。。。。 本法 本法 eléctrico eléctrica
第二 条 本法 所 称 有 组织 犯罪 , 是 是 指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刑法》 第二 百九十四 条 规定 的 组织 、 、 参加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 以及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 恶 势力 组织 实施 犯罪。。。。。。。。。。。。。。。。。。。。。。。。。。。。。。。。。。 eléctrico eléctrica
本法 所 称恶 势力 组织 , 是 指 经常 纠集 在一起 , 以 暴力 、 威胁 或者 其他 手段 , 在 一定 区域 或者 行业 领域 内 多 实施 违法 犯罪 活动 , 为 非 作恶 , 欺压 群众 , 扰乱 社会 秩序 经济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秩序。
境外 的 黑 社会 组织 到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境内 发展 组织 成员 、 实施 犯罪 , 以及 在 境外 对 人民 人民 共和国 国家 或者 公民 的 的 适用。。。。。。。。。。。。。。。。。。。。。。。。
第三 条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应当 坚持 总体 国家 安全观 , 综合 运用 法律 、 经济 、 科技 、 文化 、 教育 等 , , 建立 健全 组织 犯罪 工作 机制 和 有 组织 犯罪 预防 治理。。。。。。。。。。。。。。。。。。。。。。。。。。。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体系 eléctrica
第四 条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应当 坚持 专门 工作 与 群众 路线 相 结合 , 坚持 专项 治理 与 治理 治理 相 结合 , 坚持 与 腐败 相 结合 , 坚持 与 加强 基层 组织 建设 相 结合 结合 惩防 并举 、 兼治。。。。。。。。。。。。。。。。。。.
第五条 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 条 监察 机关 、 人民 法院 、 人民 检察院 、 公安 机关 、 司法 行政 机关 以及 其他 有关 机关 机关 , 应当 分工 , 互相 配合 , 互相 , , 依法 做好 组织 犯罪。。。。。。。。。。。。。。。。。。。。。。。。。。。。。。。。。。。。。。。。。。。。。。。。。。。。。。。。。。。。。。。。。。。 eléctrica
有关部门应当动员、依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有动炜炷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
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
第八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
·
第二章 预防和治理
第九 条 各 级 人民 政府 和 有关 部门 应当 依法 组织 开展 有 组织 犯罪 预防 和 治理 工作 , 将 有 组织 犯罪 预防 和 治理 工作 纳入 体系。。。。。。。。。。。。。。。。。。。。。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十 条 承担 有 组织 犯罪 预防 和 治理 职责 的 部门 应当 开展 反有 组织 犯罪 宣传 教育 , 增强 公民 的 反有 组织 犯罪 意识 和 能力。。
监察 机关 、 人民 法院 、 人民 检察院 、 公安 机关 、 司法 行政 机关 应当 通过 普法 宣传 、 以 案释法 等 方式 , 开展 反有 组织 犯罪 宣传。。。。
Más información
第十一 条 教育 行政 部门 、 学校 应当 会同 有关 部门 建立 防范 防范 有 组织 犯罪 侵害 校园 工作 机制 , 加强 反有 组织 宣传 教育 , 增强 学生 防范 组织 组织 犯罪 的 意识 意识 教育 引导 学生 自觉 抵制 有 犯罪 ,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防范 eléctrico有组织犯罪的侵害。
学校 发现 有 组织 犯罪 侵害 学生 人身 、 财产 安全 , , 妨害 校园 及 周边 秩序 的 , 有 犯罪 组织 在 学生 中 发展 成员 的 , 学生 参加 有 组织 组织 犯罪 活动 的 , 应当 及时 制止 , 采取 措施 并 向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公安 eléctrico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 条 民政 部门 应当 会同 监察 机关 、 公安 机关 等 有关 部门 , 对 对 村民 委员会 、 居民 成员 候选人 候选人 资格 审查 , , 发现 实施 有 组织 犯罪 受 过 刑事处罚 的 的 , 应当 有关 规定 及时 作出 处理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发现 eléctrico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三 条 市场 监管 、 金融 监管 、 自然 资源 、 交通 运输 等 行业 主管 部门 应当 会同 公安 机关 , 建立 健全 行业 有 犯罪 预防 和 治理 机制 机制 , 对 相关 行业 领域 内 有 组织 犯罪 进行 监测 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析 分析 分析 eléctrico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四 条 监察 机关 、 人民 法院 、 人民 检察院 、 公安 机关 在 办理 案件 中 发现 行业 主管 部门 有 组织 犯罪 预防 和 治理 工作 存在 的 , 可以 书面 向 相关 行业 行业 主管 部门 提出 意见 建议。 相关 行业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eléctrico及时处理并书面反馈。
第十五 条 公安 机关 可以 会同 有关 部门 根据 本地 有 组织 犯罪 情况 , 确定 预防 和 治理 的 重点 区域 、 行业 领域 或者 场所。。。。
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或者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及时将工作情嬈向免
第十六 条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 互联网 服务 提供者 应当 依法 履行 网络 网络 信息 安全 管理 义务 , 采取 安全 技术 防范 措施 , 含有 宣扬 、 诱导 有 组织 犯罪 内容 的 信息 传播 ; 发现 含有 含有 、 诱导 有 犯罪 犯罪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 内容的 信息 的 , 应当 立即 停止 传输 , 采取 消除 等 处置 措施 , 保存 相关 记录 , 并 向 公安 机关 或者 部门 报告 , 依法 为 机关 机关 侦查 有 组织 犯罪 提供 技术 支持。。。。。。。。。。。。。。。。。。。。。。。。 协助 协助 协助 协助 和 和 eléctrico
网信 、 电信 、 公安 等 主管 部门 对 含有 宣扬 、 诱导 诱导 有 组织 犯罪 内容 的 信息 , 应当 按照 职责 , 及时 责令 有关 单位 传输 、 采取 消除 等 处置 措施 措施 , 或者 下架 相关 应用 、 关闭 网站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关 eléctrico停相关 服务。 有关 单位 应当 立即 执行 , 并 保存 相关 记录 , 协助 调查。 对 互联网 上 来源于 境外 的 上述 信息 , 电信 主管 部门 应当 采取 措施 措施 , 阻断。。。。。。。。。。。。。。。。。。。。。。。。。。 传播 eléctrica
第十七 条 国务院 反 洗 钱 行政 主管 部门 、 国务院 其他 有关 有关 部门 、 机构 应当 督促 金融 机构 特定 特定 非 机构 履行 反洗 反洗 钱。 发现 有 有 组织 犯罪 有关 的 可疑 可疑 交易 活动 的 , 有关 主管 ​​部门 进行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调查. ,经调查不能排除洗钱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 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教育、教育、教育、教育
有 组织 犯罪 的 罪犯 刑满 释放 后 , 司法 行政 机关 应当 会同 有关 部门 落实 安置 帮教 等 必要 措施 , 促进 其 顺利 融入。。。
第十九 条 对 因 组织 、 领导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被 判处 刑罚 的 人员 , 设区 的 市级 以上 公安 机关 可以 决定 自刑罚 自刑罚 执行 完毕 之 起 ,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向 公安 机关 报告 个人 及 日常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 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第二 十 条 曾 被 判处 刑罚 的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的 的 组织者 、 领导者 或者 恶 势力 组织 的 首要 分子 开办 企业 或者 在 企业 担任 高级 管理 人员 的 , 相关 行业 主管 部门 部门 依法 审查 审查 对 其 活动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加强 eléctrico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 条 移民 管理 、 海关 、 海警 等 部门 应当 会同 公安 机关 严密 防范 境外 的 黑 社会 组织 入境 渗透 、 发展 、 实施 违法 犯罪 活动。。
出入境 证件 签发 机关 、 移民 管理 机构 对 境外 的 黑 社会 组织 的 人员 , 有 决定 不 准 其 入境 、 不 予 签发 入境 证件 或者 宣布 其 入境 证件。。。。。。。。。。。。。。。。。。。。。。。。 作废 作废。。。 eléctrica
移民 管理 、 海关 、 海警 等 部门 发现 境外 的 黑 社会 社会 组织 的 人员 入境 的 , 应当 及时 通知 公安 机关。 发现 相关 人员 违反 我 国 法律 或者 发现 涉嫌 有 组织 犯罪 犯罪 物品 的 , 依法 扣留并 及时。。。。。。。。。。。。。。。。。。。。。。。。。。。。。。。。。。。。。。。。。 eléctrico
第三章 案件办理
第二十二条 办理有组织犯罪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宽严相济。
对 有 组织 犯罪 的 组织者 、 领导者 和 骨干 成员 , 应当 严格 掌握 取 保候审 、 不 起诉 、 缓刑 、 减刑 、 假释 和 暂 予监外 的 适用 条件 , 充分 适用 剥夺 政治 权利 、 没收 财产 罚金 等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刑罚。
有 组织 犯罪 的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自愿 如实 供述 自己 的 罪行 , 承认 指控 的 犯罪 事实 , 愿意 接受 处罚 的 , 可以 依法 从 处理。。
第二十三条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为 谋取 非法 利益 或者 形成 非法 影响 , 有 组织 地 进行 进行 滋扰 、 纠缠 、 哄闹 、 聚众 等 等 , 对 形成 心理 强制 足以 限制 人身 自由 、 危及 人身 财产 安全 安全 , 影响 正常 秩序 、 、 经济 可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Información general
公安 机关 接到 对 有 组织 犯罪 的 报案 、 控告 、 举报 后 , 应当 及时 开展 统计 、 分析 、 研判 工作 , 组织 核查 或者 移送 有关 机关 依法 处理。。。。。。。。。。。。。。。。。。。。。。
第二十五 条 有关 国家 机关 在 履行 职责 时 发现 有 组织 犯罪 线索 , 或者 接到 对 有 组织 犯罪 的 举报 的 , 应当 及时 移送 公安 机关 主管 机关 依法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第二十六 条 公安 机关 核查 有 组织 犯罪 线索 , 可以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采取 调查 措施。 公安 机关 向 有关 单位 个人 收集 、 调取 相关 信息 和 材料 的 , 有关 单位 和 个人 如实 提供。。。。。。。。。。。。。。。。。。。
第二十七 条 公安 机关 核查 有 组织 犯罪 线索 , 经县级 以上 公安 机关 负责人 批准 , 可以 嫌疑 人员 的 的 存款 、 汇款 、 债券 、 股票 、 份额 等 财产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信息
公安 机关 核查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线索 , 发现 发现 财产 有 灭失 、 转移 的 紧急 风险 的 , 经 设区 的 市级 公安 机关 负责人 批准 , 可以 对 有关 涉案 财产 采取 紧急 止付 或者 临时 、 、 扣押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紧急措施,期限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期限届满或者适用紧急措施的情形消失的,应当立即觖楪楪。
第二十八 条 公安 机关 核查 有 组织 犯罪 线索 , 发现 犯罪 事实 或者 犯罪 嫌疑人 的 , 应当 依照 《人民 人民 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的 规定 侦查。。。
第二十九 条 公安 机关 办理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 可以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出境 入境 管理法 的 规定 , 决定 对 犯罪 嫌疑人 采取 限制 出境 措施 , 通知 移民 机构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执行 eléctrica eléctrica
第三十 条 对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 , 根据 办理 案件 和 维护 监管 秩序 的 需要 , 可以 异地 羁押 、 分别 羁押 或者 羁押 羁押 等 措施。 采取 异地 羁押 羁押 的 的 , 依法 通知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eléctrico eléctrico eléctrico eléctrico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人。
第三十一 条 公安 机关 在 立案 后 , 根据 侦查 犯罪 的 需要 , ,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的 规定 , 可以 采取 技术 措施 、 实施 控制 下 交付 交付 由 有关 有关 隐匿 身份 进行。。。。。。。。。。。。。。。。。。。。。。。。。。。。。。。。。。。。。。。。 eléctrico eléctrica
第三十二 条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检举 、 揭发 重大 犯罪 的 其他 共同 犯罪人 或者 提供 侦破 重大 案件 的 重要 线索 证据 , , 同案 处理 导致 其 本人 或者 近 亲属 有 人身 危险 的 , 可以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 分案处理。
第三十三 条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积极 配合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侦查 、 起诉 、 审判 等 工作 , 有 下列 情形 的 , 可以 依法 从 宽 处罚 , 但 对 有 组织 犯罪 的 、 领导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 者应当严格适用:
(一)
(二)为查明犯罪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三)为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
(四)协助追缴、没收尚未掌握的赃款赃物的;
(五)其他为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者证据的情形.
对 参加 有 组织 犯罪 组织 的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不 起诉 起诉 或者 免予 刑事 处罚 的 , 可以 根据 案件 的 不同 , , 依法 予以 、 责 令 具结悔 过 、 赔礼 道歉 道歉 赔偿 损失 损失 , 或者 主管 主管 予以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处罚 eléctrico或者处分。
第三十四 条 对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的 组织者 、 领导 者 , , 应当 依法 并 处 没收 财产。 其他 其他 组织 成员 , 根据 其 犯罪 组织 中 地位 地位 、 作用 以及 所 参与 参与 违法 活动 的 次数 、 性质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 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损失等,可以依法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十五条 对有组织犯罪的罪犯,执行机关应当依法从严管理。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的 组织者 、 领导者 或者 恶 势力 组织 的 首要 分子 被 判处 十 年 以上 有期 徒刑 、 无期 、 死刑 缓期 二 年 执行 的 , 应当 跨 省 、 自治区 、 直辖市 异地 刑罚。。。。。。。。。。。。。。。。。。。。。。。。。。。。。。。
第三十六 条 对 被 判处 十 十 年 以上 有期 徒刑 、 无期 无期 徒刑 、 死刑 缓期 二 年 执行 的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的 、 领导者 领导者 或者 势力 组织 的 首要 首要 分子 减刑 的 的 , 执行 应当 依法 提出 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议 eléctrico Más información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假释的,适用前款规定的程序
第三十七 条 人民 法院 审理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罪犯 的 减刑 、 假释 案件 , 应当 通知 人民 检察院 、 执行 机关 审理 , , 并 通知 报 请 减刑 、 假释 的 罪犯 参加 , 听取 意见。。。。。。。。。。。。。。。。。。
第三十八 条 执行 机关 提出 减刑 、 假释 建议 以及 人民 法院 审理 减刑 、 假释 案件 , 应当 考虑 罪犯 罪犯 履行 生效 中 财产性 判 项 、 配合 处置 涉案 财产 等 情况。。。。。。。。。。。。。。。。。。。。。。。。 eléctrica
第四章 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
第三十九 条 办理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中 发现 的 可 用以 证明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有罪 或者 无罪 的 各 种 财物 、 文件 , 应当 依法 查封 扣押。。。。。。。。。。。。。。。。。。。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 人民 法院 可以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的 规定 查询 、 冻结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的 、 汇款 、 债券 、 股票 、 基金 份额 等 等 财产 有关 单位 和 个人 应当。。。。。。。。。。。。。。。。。。。。。。。。。。
第四 十 条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 人民 法院 根据 办理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需要 , 可以 全面 调查 涉嫌 有 组织 犯罪 的 组织 其 成员 的 财产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状况
第四十一 条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处置 涉案 财物 , 应当 严格 依照 法定 条件 和 程序 进行 , 依法 保护 公民 和 组织 的 合法 权益 , 严格 区分 违法 所得 与 合法 财产 财产 、 本人 财产 与 其 的 减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减少 减少 减少 eléctrico对 企业 正常 经营 活动 的 不利 影响。 不 得 查封 、 扣押 、 冻结 冻结 与 案件 无关 财物。 经 查 明确实 与 案件 无关 财物 , 应当 在 三日 以内 解除 查封 、 扣押 扣押 、 冻结 , 予以 还。 的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 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Más información
第四十二 条 公安 机关 可以 向 反 洗 钱 行政 主管 部门 查询 与 有 组织 犯罪 相关 的 信息 数据 , 提请 协查 有 组织 犯罪 相关 的 可疑 活动 活动 , 反 洗 钱 行政 主管 部门 应当 予以 及时 回复。。。。。。。。。。。。。。。。。。
第四十三 条 对 下列 财产 , , 经县级 以上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或者 人民 法院 法院 主要 负责人 批准 , 可以 依法 先行 出售 、 或者 或者 变 卖 、 拍卖 , 所得 价款 由 扣押 、 、 机关 保管 保管 并 告知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犯罪 eléctrico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
(一)易损毁、灭失、变质等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
(二)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等;
(三) 债券 、 股票 、 基金 份额 等 财产 , 经 权利人 , , 出售 不 损害 利益 利益 、 被害人 利益 , 不 影响 诉讼 正常 的。。。
第四十四 条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应当 对 涉案 财产 审查 甄别。 在 移送 审查 起诉 、 提起 公诉 时 , 应当 对 涉案 财产 提出 处理 意见。。
在 审理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过程 中 , 应当 对 与 涉案 财产 的 性质 、 权属 有关 的 事实 、 证据 进行 调查 、 、 辩论 人民 法院 应当 依法 作出 判决 判决 对 涉案 财产。。。。。。。。。。。。。。。。。。。。。。。。。。。 处理 处理 处理 作出 作出 eléctrico
第四十五 条 有 组织 犯罪 组织 及 其 成员 违法 所得 的 一切 财物 及 其 孳息 、 收益 , 违禁品 供 供 犯罪 用 的 本人 财物 , 应当 予以 追缴 追缴 、 或者 责令。。。。。。。。。。。。。。。。。。。。。。。。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退赔 eléctrica
依法 应当 追缴 、 没收 的 涉案 财产 无法 找到 、 灭失 或者 与 其他 合法 财产 混合 且 不 分割 的 , 可以 追缴 、 没收 其他 等值 财产 或者 混合 财产 中 的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 等值 等值 eléctrica eléctrica
被告人 实施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的 定罪量 刑事实 已经 查清 , , 有 证据 证明 其 在 期间 获得 的 财产 高度 可能 属于 黑社会 性质 犯罪 的 违法 所得 及 其 孳息 、 收益 收益 , 被告人 ​​不 说明 财产 合法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第四十六条 涉案财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一)为支持或者资助有组织犯罪活动而提供给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
(二)有组织犯罪组织成员的家庭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有组织犯罪活动的部分;
(三)利用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第四十七 条 黑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犯罪 嫌疑人 嫌疑人 、 被告人 逃匿 , 在 在 通缉 一 年 后 不 能 到 案 , 或者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死亡 , 依照 依照 中华 人民 人民 和国 刑法》 规定 应当 其 违法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所得 eléctrico eléctrica及 其他 涉案 财产 的 ,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有关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逃匿 、 死亡 案件 违法 所得 的 没收 程序 的 规定。。。。
第四十八 条 监察 机关 、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发现 与 有 组织 犯罪 相关 的 洗钱 以及 掩饰 、 隐瞒 犯罪 所得 、 犯罪 所 得 收益 等 犯罪 的 , 应当 依法。。。。。。。。。。。。。。。。。。。。。。。。。。。。。 查处 依法 eléctrica
第四十九 条 利害 关系人 对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处置 涉案 财物 提出 异议 的 , 公安 机关 人民 检察院 、 人民 法院 应当 及时 予以 核实 , 听取 其 意见 , 作出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处理 eléctrica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后,利害关系人对处理不服的輌可亥文姎ゅ
第五章 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
Información general:
(一)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二)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三)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四)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六)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十一 条 监察 机关 、 人民 法院 、 人民 检察院 、 公安 机关 、 司法 行政 机关 应当 加强 协作 配合 , 建立 线索 沟通 机制 , 发现 国家 人员 涉嫌 涉嫌 本法 第五十 条 规定 的 违法 犯罪 线索 线索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任何 单位 和 个人 发现 国家 工作 人员 与 有 组织 犯罪 有关 有关 的 违法 犯罪 行为 , 有 向 监察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 公安 等 部门 报案 、 控告 、 举报。 有关 有关 部门 接到 报案 、 控告 、 后 应当 及时 及时 及时 及时 , , , , , , , , 及时 , , 应当 , , , 应当 , , , 应当 , , , , , , , , , ,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应当 eléctrico处理。
第五十二 条 依法 查办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或者 依照 职责 支持 、 协助 查办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国家 工作 人员 , 不 得有 : :
(一) 接到 报案 、 控告 、 举报 不 受理 , 发现 犯罪 信息 、 线索 隐瞒 不 报 、 不如 实 报告 , 或者 未 经 、 授权 擅自 处置 、 不移 送 犯罪 线索 、 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材料 材料 材料 eléctrica
(二)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阻碍案件查处;
(三)违背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
(四)违反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三 条 有关 机关 接到 对 从事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的 执法 、 司法 工作 人员 的 举报 后 , 应当 依法 处理 防止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人 等 利用 举报 干扰 办案 、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报复 eléctrica
对 利用 举报 等 方式 歪曲 捏造 事实 , 诬告 陷害 从事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的 执法 、 司法 工作 人员 的 , 应当 追究 责任 ; 造成 不良 的 的 , 应当 按照 规定 及时 澄清 事实 事实 恢复 名誉 , 消除。。。。。。。。。。。。。。。。。。。。。。。。。。。。。。。。。。。。。。。。。。。。。。。 eléctrico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五十四 条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根据 缔结 或者 参加 的 国际 条约 , 或者 按照 平等 互惠 原则 , 与 其他 国家 、 地区 、 国际 组织 开展 反有 犯罪 合作。
第五十五 条 国务院 有关 部门 根据 国务院 授权 , 代表 中国 政府 与 外国 政府 和 有关 国际 组织 开展 反有 组织 犯罪 情报 信息 交流 和 执法 合作。。
国务院 公安 部门 应当 加强 跨境 反有 组织 犯罪 警务 合作 , 推动 与 有关 国家 和 地区 建立 警务 合作 机制。 经 公安 部门 批准 , 边境 公安 机关 可以 可以 相邻 相邻 国家 或者 地区 执法 建立 跨境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组织犯罪情报信息交流和警务合作机制。
第五十六条 涉及有组织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引渡,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 条 通过 反有 组织 犯罪 国际 合作 取得 的 材料 可以 在 行政 处罚 、 刑事 诉讼 中 作为 证据 使用 , 但 依据 规定 或者 我方 承诺 不 作为 证据 使用 的。。。。。。。。。。。。。。。。。。。。。。。。。。。。。。。。 eléctrica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国家为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物质保障。
第五十九 条 公安 机关 和 有关 部门 应当 依照 职责 , 建立 健全 反有 组织 犯罪 专业 力量 , 加强 人才 队伍 建设 和 专业 训练 , 提升 组织 犯罪 工作。。。。。。。。。。。 , , 人才 队伍 建设 和 训练 , , 反有 组织 犯罪 能力。。。。。。。。。。。。。
第六十 条 国务院 和 县级 以上 地方 各 级 人民 政府 应当 按照 事权 划分 , 将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经费 列入 本级 财政 预算。
第六十一 条 因 举报 、 控告 和 制止 有 组织 犯罪 活动 , 在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中 作证 , 本人 或者 其 近 亲属 的 人身 面临 危险 的 , 公安 机关 、 人民 检察院 、 人民 法院 应当 按照 规定 ,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采取 eléctrico下列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 不 公开 真实 姓名 、 住址 和 工作 单位 等 个人 信息 ;
(二) 采取 不 暴露 外貌 、 真实 声音 等 出庭作证 措施 ;
(三)禁止特定的人接触被保护人员;
(四) 对 人身 和 住宅 采取 专门 性 保护 措施 ;
(五)变更被保护人员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六十二 条 采取 本法 第六十一 条 第三 项 、 第四 项 规定 的 保护 措施 , 由 公安 执行。 根据 根据 本 法 第六十一 条 第五 规定 , 变更 被 保护 人员 身份 的 , , , , , , ,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eléctrica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和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 条 实施 有 组织 犯罪 的 人员 配合 侦查 、 起诉 、 审判 等 工作 , 对 案件 或者 查明 案件 事实 起到 重要 作用 的 可以 参照 证人 保护 的 规定。。。。。。。。。。。。。。。。。。。。。。。。。。。 eléctrica
第六十四 条 对 办理 有 组织 犯罪 案件 的 执法 、 司法 工作 人员 及 其 近 亲属 , 可以 采取 人身 保护 、 禁止 特定 的 人 接触 等 措施。。。。。。。。。。。。。。。。。。。。
第六十五 条 对 因 履行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职责 或者 协助 、 配合 有关 部门 开展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导致 伤残 或者 死亡 人员 ,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给予 相应 的。。。。。。。。。。。。。。。。。。。。。。。。。
第八 章 法律 责任
第六十六 条 组织 、 领导 、 参加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 国家 机关 工作 人员 包庇 、 纵容 黑 社会 性质 , , 以及 性质 组织 、 恶 势力 组织 实施 犯罪 的 , 依法 刑事。。。。。。。。。。。。。。。。。。。。。。。。。。。。。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eléctrica
境外 的 黑 社会 组织 的 人员 到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境内 发展 组织 成员 、 实施 犯罪 , 以及 在 境外 对 中华 和国 共和国 国家 公民 犯罪 的 , 依法 依法 责任 责任。
第六十七 条 发展 未 成年人 参加 黑 社会 性质 组织 、 境外 的 黑 社会 组织 , 教唆 、 诱骗 未成年人 实施 有 组织 , , 或者 实施 有 犯罪 侵害 未成年人 合法 合法 的 的 依法 从 重 刑事 责任。。。。。。。。。。。。。。。。。。。。。。。。。
第六十八 条 对 有 组织 犯罪 的 罪犯 , 人民 法院 可以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刑法 有关 从业 禁止 的 规定 , 禁止 其 从事 相关 职业 , 并 通报 相关 行业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部门 eléctrica eléctrica
第六十九 条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 尚 不 构成 犯罪 的 , 由 由 机关处 五日 以上 十日 以下 , , 可以 并 处 元 元 罚款 ; 情节 较 重 的 , 十日 十五日 十五日 十五日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以上 eléctrica Información general:
(一)参加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
(二)积极参加恶势力组织的;
(三)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
(四)为有组织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 阻止 他人 检举 揭 发 有 组织 犯罪 、 提供 有 组织 犯罪 证据 , 或者 明知 他人 有 有 组织 行为 , , 在 司法 向 其 调查 有关 情况 、 收集 有关 证据 时 拒绝 的。。。。。。。。。。。。。。。。。。。。。。。。。。 的 的
教唆 、 诱骗 未成年人 参加 有 组织 犯罪 组织 或者 阻止 未 成年人 退出 有 组织 犯罪 组织 , 尚 不 构成 犯罪 的 , 依照 前款 规定 从 处罚。。。。
第七 十 条 违反 违反 本法 第十九 条 规定 , 不 不 按照 公安 机关 的 决定 如 实 报告 个人 财产 及 日常 活动 的 , 由 公安 机关 给予 警告 , 并 责令 改正 ; 拒 不 改正 的 的 , 五日 以上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以下 eléctrico拘留,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 一 条 金融 机构 等 相关 单位 未 依照 本法 第二十七 条 规定 协助 公安 机关 采取 紧急 止付 、 临时 冻结 措施 , , 由 公安 机关 令 改正 ; 拒 拒 不 的 的 , 公安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五万 机关处 机关处 机关处 eléctrica eléctrica元 以上 二十万 元 以下 罚款 , 并 对 直接 负责 的 主管 人员 和 其他 直接 责任 人员 处 五万 元 以下 罚款 ; 严重 的 , 公安 机关 建议 有关 主管 ​​部门 对 对 直接 负责 的 主管 人员 其他 其他 责任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人员 eléctrico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 条 电信 业务 经营者 、 互联网 服务 提供者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 由 有关 主管 ​​部门 责令 改正 ; 拒 不 或者 或者 情节 严重 , 由 有关 主管 ​​部门 依照 《中华 人民 和国 和国 安全法》》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 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拒不为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
(二) 不 按照 主管 部门 的 要求 对 含有 宣扬 、 诱导 有 组织 犯罪 内容 的 信息 停止 传输 、 采取 消除 等 处置 措施 、 相关 记录。。。。。。 的 信息 停止 传输 、 采取 消除 等 处置 措施 保存 相关 记录 的。。。。。。。。
第七十 三 条 有关 国家 机关 机关 、 行业 主管 部门 拒 不 履行 或者 或者 履行 履行 反有 组织 犯罪 法定 职责 , 或者 拒 不 反有 组织 组织 犯罪 取证 取证 , 或者 在 其他 工作 中 滥用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有关 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 的 的 eléctrico由 其 上级 机关 责 令 改正 ; 情节 严重 的 , 对 负有 责任 的 领导 人员 和 直接 责任 人员 , 依法 给予 处分 ; 构成 犯罪 的 依法 追究 刑事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责任
第七十四 条 有关 部门 和 和 单位 、 个人 应当 对 在 反有 反有 组织 犯罪 工作 过程 中知悉 的 国家 秘密 、 商业 秘密 和 个人 隐私 予以 保密。 规定 泄露 国家 秘密 、 、 商业 秘密 和 个人 隐私 的 , ,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法律 eléctrico责任。
第七十五 条 国家 工作 人员 有 本 法 第五十 条 、 第五十二 条 规定 的 行为 , 构成 的 的 , 依法 追究 刑事 ; 尚 不 构成 犯罪 的 , 依法 给予 处分。。。。 处分 处分 处分 处分 处分 处分 处分
第七十六 条 有关 单位 和 个人 对 依照 本法 作出 的 行政 处罚 和 行政 强制 措施 决定 不服 的 , 可以 依法 申请 行政 复议 或者 提起 行政 诉讼。。
第九 章 附 则
第七十七条 本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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